发布:2013-06-03 00:00:00来源:编辑:铜川市政协浏览:
立足本职做贡献 参政议政显风采
----记市政协委员胡解良
(闫敏娜)
胡解良,农工民主党党员,陕西司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是我市具有企业破产案件个人管理人资格的三名人员之一,兼任铜川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铜川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担任铜川市人民政府以及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省级政协委员免费法律顾问。第十一、十二、十三届铜川市政协委员。
胡解良于1989年大学毕业被分配到我市一所中学从事政治课教学工作,他利用教学之余学习自己酷爱的法律专业,取得了法学专业大学学历和法学学士学位,考取了律师资格,1999年初辞去公职至今从事专职律师职业,先后办理各类案件700余件。在担任铜川市供销社贸易公司、铜川市工业品公司、铜川市生产资料公司法律顾问期间,成功策划、制作了我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批首例依法破产案件破产企业的全部法律文书,成功实现企业资产重组兼顾职工合法权益、重组企业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维护了大局稳定;兼职作为铜川仲裁委的仲裁员,以首席仲裁员身份处理了多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不徇私情,公正执法,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兼职担任铜川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从劳动法倾斜式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目的出发,妥善处理每一起劳动争议案件。2011年10月10日,我市新区育新幼儿园校车交通事故致使随车教师死亡,死者亲属围堵了新区管委会大门,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快速立案,指派他为该案首席仲裁员,他耐心细致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依法公正裁决,很快化解了不稳定因素;作为多家法律顾问,他经常主动上门送法,宣讲和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和审查合同,及时解决顾问单位的法律问题;他勤于思考,善于创新,总是将个案办成类案。委托人所乘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他接受委托后,回避了通常认为的人身损害赔偿观点,选择了乘车合同违约的法律关系,创新性地将乘车合同违约和保险合同两个法律关系立为一案处理,论证了保险条款中无责不赔的霸王条款,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胡解良自2001年担任市政协委员至今,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多视角关注铜川社会发展及民生的方方面面,共提出个人和联名提案29件均被立案。他根据所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点,结合我市中小学学生法制观念淡漠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撰写了《关于在我市中小学普及法制教育的意见》,引起市司法局的高度重视;他通过对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愈演愈烈的调研,提出了《关于在我市建立医患纠纷调解机制的提案》,建议在我市建立机构健全、队伍精良、流程规范的医患纠纷调解的机制,及时处理医患纠纷,化解医患矛盾,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市司法局和市卫生局对此高度重视,该提案正在积极办理中。他曾被铜川市公安局聘任为特邀监督员,多次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市政协委员身份多次参加铜川市公安局交警三大队的“开门评警、问计于民”恳谈活动。历年来多次以政协委员的身份参加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汇报会,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多次参加市政协组织的视察我市医保工作、新农合工作、自来水供水情况、参加中医药事业现状调研活动以及参加省人大组织的《仲裁法》执行情况调研工作,均提出了中肯的看法和建议。他还根据自己参政议政的心得,撰写了《论中西部律师参政议政》论文,荣获了陕西省司法厅和陕西省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律师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主题征文活动优秀奖。
他认为,政协委员不仅是荣誉,更重要的是反映社情民意责任,履行政协委员的神圣职责。他以一名律师的独特视角,以政协委员的光荣使命,为我市依法行政、社会公平、法律正义、民生福祉建言献策,积极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