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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农产品商标品牌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发布:2017-03-23 00:00:00来源:编辑:铜川市政协浏览:

关于陕西农产品商标品牌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陕西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农业大省,长期以来,形成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农副产品、手工业品,但这些产品注册商标却很少,难以形成产业化优势,市场的占有率较低。据了解,到2016年底,我省目前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已注册67件,全国为2984件,虽然在全国排名并不落伍,但是开发却并不到位,远远不能满足陕西农产品商标品牌发展的需要。

问题和困难:

一是农产品品牌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品牌对于提升农产品档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价值的巨大作用,不懂得品牌是生产者和产品走向广阔市场和获得消费者广泛认知的通行证。

二是农产品品牌奖励政策薄弱。我省目前尚无单独奖励政策,由于农产品品牌的获得具有一定难度,不仅从外观、内在质量上要过硬,还要从农产品生产的源头进行严格要求,甚至从种子、苗木到产成品的生产过程都要有各项认证,农产品加工过程更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范和标准,这种规范与目前我国实际情况严重脱节,所以通过认证的农产品品牌和商标很少。

三是农业发展载体及资金不足。现有金融政策和用地政策对农业发展的制约作用日益凸显。规模化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面临贷款难、用地难的窘境,直接影响了农产品品牌建设。

对策及建议:

1.政府牵头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首先重点培育扶持有较强生产、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其次加大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流通主体的整体经营水平,为打造品牌奠定基础。再次是树立品牌意识,选准品牌定位。要教育农产品主体充分认识到品牌在市场竞争和企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树立强烈的品牌意识是实施品牌战略的基础。

2.依托优势资源发展特色农业,打造地域品牌。要充分依托并整合区域优势资源发展特色农业,形成规模,提高档次培育地域品牌。建设农产品品牌传播渠道,可以建设“农超对接”、直销专卖、定单营销、网络营销、农产品会展、观光农业和知识营销等渠道,拓展农产品品牌空间。摒弃原来“以量取胜”的低端路线,逐渐走向“高品质、高附加值、高盈利”的高段路线,创建特色品牌,大力发展“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

3.政府加强协调引导。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扶持政策,采取政策鼓励、宣传倡导、财政补贴、产品评比等方式营造良好的品牌建设氛围。在此基础上,政府还应在传递市场信息、地域资源整合、组建农业专业化团体、协调农业企业或团体与下游商家的关系、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品牌推广平台,协助农业企业或团体进行品牌宣传和公共关系活动,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农产品质量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提高农产品品牌的公信力。

4.制定农产品品牌奖励政策。对注册农产品商标、申报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企业,给予扶持政策。对创建“陕西省著名商标”和全国“驰名商标”产品的企业,在享受原来政策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