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政协铜川市委员会网站!
2024年1月12日 星期五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协工作 > 建言献策 > 意见建议

对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建议

发布:2017-09-26 00:00:00来源:编辑:铜川市政协浏览: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生活垃圾逐年增加,“垃圾围城”已成为影响铜川城市形象、制约城市发展的突出问题。为破解这一难题,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市政协副主席穆新安带领市政协城建环保委员会,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对我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视察调研,召开对口协商座谈会,深入讨论交流,认真建言献策。形成建议如下:

一、健全法规制度,加大管理力度

1.出台关于垃圾处理的相关法规制度,完善垃圾处理政策法规体系;尽快制定规范统一的垃圾分类回收标准,替代现有的“可回收”“不可回收”两种分类类别,用强制性垃圾分类制度,约束广大市民执行垃圾分类;颁布相关激励性和惩罚性规定,严格约束和规范全社会的行为,使垃圾分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监管、有序运转。

2.尽快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将城市管理纳入规范化执法管理中,对垃圾分类初始阶段进行第一时间监管,杜绝各类垃圾私自倾倒现象。同时对影响市容市貌的违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减少垃圾产生量。

3.严格规范非正规垃圾处理点,取缔非专业垃圾运输车,加强对垃圾在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抛洒、滴漏等现象的监管,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4.进一步明确城市垃圾处理的主体、责任、权力和范围,确立牵头部门抓总、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协调机制,建立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

二、加强硬件建设,完善设施设备

1.加快垃圾填埋场建设进度,未交接的标段要尽快交接,施工不到位的要抓紧补课,务必达到质量标准和垃圾处理无害化要求,确保投资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2.完善垃圾处理场设施设备,对不能正常运转的设备要及时更换、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3.加强垃圾处理场配套硬件建设,硬化周边道路,加固边坡陡坡,消除安全隐患;实施雨污分流,减少渗滤液的产生,降低处理成本。

4.扩大垃圾回收屋和垃圾中转站覆盖面,在农村、城乡结合部、重点单位、小区、人口密集的地段,合理设置垃圾回收屋和垃圾中转站,以方便群众处置垃圾和保洁人员运输收集垃圾,实现垃圾集中收集全覆盖。

5.加快垃圾再生资源回收集散中心和交易场所的建设,实现垃圾的资源回收再利用,解决垃圾资源化问题;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和回收处理系统,确保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三、加大投资力度,拓宽融资渠道

1.采取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地方配套的办法筹措资金,积极争取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专项资金,解决地方资金不足问题。

2.积极拓宽投资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四、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处理水平

1.针对目前垃圾处理场简易填埋的现状,建议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无害化处理改造工程,通过DHP膜防渗处理和覆盖及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减少垃圾渗滤液产生,使其达标排放。

2.推广水泥窑炉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技术。这项技术既可将垃圾作为原料、燃料,减少对资源的消耗,又可充分利用水泥回转窑高温燃烧等优点,彻底将有害物质处理掉,同时又可根本杜绝废渣、废水、臭气、重金属的排放,真正实现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目标要求。

五、推行垃圾分类,实现源头减量

1.加强理念培育,大力倡导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发挥社区的基础性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在社区、单位院落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好处和重要意义,开展“变废为宝”的绿色环保行动,鼓励居民将可回收垃圾分类投放。

2.加大政策扶持。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地方性法规,引导市民正确垃圾分类投放。如:对主动将可回收利用垃圾送往回收点的,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激发市民参与垃圾分类回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1.加强宣传引导。使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共识,使垃圾减量和分类处理的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让公众更加明确各类垃圾的正确无害化处理方式及相关法规,科学指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使居民逐步拒绝过度包装、减少垃圾量和养成正确分类的行为习惯。(市政协城建环保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