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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政协履职——耿美玲:将律师的天职与政协委员履职结合起来

发布:2023-02-23 09:53:29来源:编辑:本站编辑浏览:

看到人民政协这几个字眼, 我思绪一下子又回到了2011年春天。

那是在去延安开庭的路上, 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告诉我三天后,作为铜川市第十三 届政协委员,到铜川市新区某 一会议中心报到开会。当时有点蒙圈,再三告诉对方我的身份是律师,并不是政协委员。但是,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放下电话,心中挺忐忑的, 在惴惴不安中开完庭,返回铜川。很快,民革铜川市委会的秘书长告诉我,我被党派推荐为铜川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恶补了两天有关政协的常识后,生平第一次以政协委员的身份参加了会议。从任政协委员伊始,我与人民政协就结下了千丝万缕、 斩不断的绵绵之情,人民政协是我政治生命中最光辉的一页,使我终生难忘。

虽然在法律服务领域工作起来还算是得心应手,但是,作为政协委员,真的就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学生。不会写提案、不会发言,对于大会各类报告似懂非懂。那时, 真的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不知道该说什么,更不知道该做什么。执拗的自己,除 了拿出做律师的看家本领,将各位领导和委员的发言、提议、评论等,一一记录下来, 并没有其他的捷径。现在想一想,觉得自己那个时候还挺孤独挺无助的。

后来的几年,通过不断的学习,让我明白了人民政协的特点和优势就在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不仅是具体职能,更是凝聚人心的过程和途径。 但是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政协委员,经常陷入这样的思考。

参加了几次培训,请教了多位资深的政协会员后,也慢慢学会将自己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涉及政治、经济,特别是民生方面的问题,用提案和社情民意的方式履职。

政协委员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和担当。身为一名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天职,与政协委员关注民生、反映社情民意的义务是紧密地统一在一起的。我热 爱政协工作,积极参加政协组织的各项履职活动,关注民生,勤于履职,从律师的独特视角、从民生问题的切入点建言,就个人担任政协委员的工作经历撰写文史资料。

“建有用之言,献务实之策”,是通过学习给自己确定的目标。在任期内的提案, 都是在日常办案过程中令自己情思所动、难以释怀之事,内容涉及食品安全、社会管理、城市建设、道德教育等多个方面。在律师工作取证中深入乡镇档案室查阅档 案资料时,发现部分乡镇档案室的档案整理不规范、档案安全保管存在隐患等情况, 2012 年提交了《关于加强档案管理的建议》,就加强我市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一些建 议。提案案由清晰、建议可行,被市政府督办室确定为重点提案之一,领导领衔督办, 办理落实效果显著。另外,针对一些老人、妇女、儿童因为家庭暴力导致身体、精 神受到很大伤害,基于家庭暴力的隐蔽性,证据相对难取,即使是诉至法院,也会 因证据不足,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她提出了《发挥社会救助作用 遏制家庭暴力》 的提案;针对近年来城镇化建设加速后城镇居民的就业问题提出了《有关失地农民 就业问题的提案》;针对我市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提出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保障市民身体健康的提案》等等。2013年,《铜川日报》“委员风采”栏目 以“一名女律师的政协情怀”为题,刊登了我作为政协委员的一些事,这不但是对自己的鼓励和肯定,也让自己更加清楚地理解和认识到政协委员的责任和担当。

2017 年初,有幸当选印台区第九届政协常委,我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压力和责任。 我觉得,职业只是谋生的工具,事业才能实现人生的价值。忠于事实、忠于法律, 追求公平正义,让更多的人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是我一生的追求。作为政协委员,心系民生,作为律师,忠于事实,忠于法律,我会更尽职。将律师的天职与 政协委员的履职结合起来,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将是我最大的幸福。 

(作者系印台区政协委员、民革铜川市委会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