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9-10-29 16:26:08来源:编辑:本站编辑浏览:
政协铜川市委员会
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实施意见
(2019年10月24日政协铜川市第十四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对提案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政协关于把提质增效贯穿政协履职全过程的工作要求,以提案不在多而在精为导向,不断改进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全面提高提案质量,更好地发挥提案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中的重要作用,现根据《政协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和《政协陕西省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更加注重提案提出质量
(一)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正确认识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注重质量而不追求数量。政协委员要崇尚学习,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提出高质量提案的能力;提倡有提案意愿的委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高质量提案。
1.提案选题要聚焦中心。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我市的贯彻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市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爱国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以及其他事关铜川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确定选题,持续跟踪,深入调研,提出提案。
2.提案调研要扎实深入。坚持不调查研究不提提案的原则,围绕提案选题,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力求掌握全面、客观、真实的情况。坚持用事实说话,用数据印证,避免提案反映的问题失实。不能未经调查核实就将他人转呈的材料作为提案提出。
3.提案建议要具体可行。提案中的意见建议应针对问题逐一提出,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做到切口小、靶向准、建议实。既要符合客观实际、符合人民群众意愿和要求,又要考虑实施条件和时机,且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避免提出的意见建议滞后于党政部门已采取的政策措施,力戒提案建议空洞无物、面面俱到。
4.提案撰写要符合规范。坚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对一些综合性问题,要抓住其中某一方面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每件提案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二)加强提案征集工作。提前开展政协全委会会议提案和平时提案征集工作,制定提案调研线索,加强选题引导,引导委员找准切口、利用充足的时间深入调研,做好案前调研服务工作,为撰写高质量的提案夯实基础。
(三)重视集体提案。市级各民主党派、市工商联、界别、委员小组或联组、市政协专门委员会要在提高提案质量中发挥主力军作用,把集体提案作为履职的重要方式,借助人才荟萃的组织优势、集体智慧和专业优势,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出实招、献良策,推动提案整体质量不断提高。各党派团体要对本组织成员中的政协委员个人提案提出质量要求。市政协委员要积极参与到集体提案和联名提案中,充实提案调研、撰写力量。鼓励各界别、委员小组围绕共同关注的问题商讨研究、酝酿提出本届别、小组提案;鼓励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将日常调研、会议等协商议政工作成果转化为提案,不断提高集体提案比重。
(四)严肃提交联名提案。委员联名提案时,第一提案者应向联名提案者说明提案选题和内容,联名提案者应当主动了解该提案的内容,参与该提案的调研,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不能不了解情况就附议联名。避免随意联名、力戒盲目联名、杜绝“被联名”。
(五)重视平时提案。鼓励提案者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情社情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跟进,深入调研,找准问题,提出提案,不断推动提案工作常态化发展。平时提案的办理、评选表彰等,与会议提案相同。
二、更加严格提案审查
(六)严格立案标准。根据新时代提案工作发展需要,适时修订我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完善、细化立案要求,严格执行立案标准。坚持质量第一,对不符合立案标准的,转化为意见和建议供有关部门参阅,或者及时退回提案者修改完善。力求立案提案立得住、能办理、做得到。
(七)加大并案力度。对不同提案者提交的符合立案标准,但反映同一问题、建议相似的提案,与提案者沟通协商后进行并案处理,避免重复造成数量虚高。原第一提案者均为并案后的第一提案者,在提案办理、评选优秀提案等方面同等对待。
(八)履行审查主体责任。坚持初审、复审、终审的审查机制,层层把好审查立案关。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受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委托的大会秘书处提案组对提交的提案认真提出初审意见;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成员要对本人所审查提案提出复审意见,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主任会议、全体会议应切实履行终审职责,特别要对疑难提案进行充分讨论研究,作出终审决定。平时提案由提案委员会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认真履行审查职责。杜绝“人情案”、“照顾案”、“凑数案”。
三、更加优化提案服务
(九)加强业务培训。编写优秀提案案例培训教材,进一步明确好提案的标准。在每届第一年,对全体委员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委员培训、专题会议培训、专门委员会培训、提案写作知识培训等途径,帮助委员了解提案工作相关制度和政策,熟悉提案工作流程,掌握写好提案的方法。
政协全体会议前应集中培训提案审查工作人员,熟悉和把握提案审查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提高提案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好审查职责。
(十)加强知情明政服务。以征集印发提案选题线索和参考目录,召开情况通报会,组织开展委员视察、专题调研、提案办理协商,印发工作动态以及书籍刊物等形式推动提办双方对接,拓宽知情明政渠道,为委员撰写提案提供服务。
(十一)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提案管理系统,加快推进“政协履职通APP”平台建设和运用,逐步实现提案咨询、撰写、提交、审查、交办、答复、督办反馈、查询、统计等工作全过程网上运行,便于提案者实时了解提案工作动态,查重或合并提案选题。
(十二)探索建立提案质量评价机制。总结提案工作经验,探索建立提案质量评价体系,明确提案质量评价标准,逐步建立提案者、提案承办单位和提案工作机构三方参与、科学公平的提案质量评价机制。
四、更好发挥评优奖先激励引导作用
(十三)坚持开展提案评选表彰。每年组织评选一次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在政协全体会议上予以表彰,并通过政协报刊、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不断强化提案者的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发挥表彰的激励引导作用。
(十四)进一步做好提案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加大对提案工作特别是优秀提案、重点提案及其他提案采纳落实后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深度宣传,激励提案者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推动形成社会各方关注支持提高提案质量的良好氛围。
(十五)强化社会对提案质量的监督。探索提案向社会公开的有效途径,推进提案原文和提案办理复文公开,逐步实现能公开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提案者不断提高提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