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7-03-16 00:00:00来源:编辑:铜川市政协浏览: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做好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经2月20日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夯实责任。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常态化年度重点任务,严格按照《铜川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若干规定》,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优化办理流程,规范办理程序。继续实行分级负责制,完善台账制度,层层抓好落实。承办数量在8件以上的单位,应确定部分重点建议提案由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办理。
二、限时办复。代表建议内容将以原文纸质版交办,政协提案内容由承办单位通过市政协提案办理系统(http://tian.sxtczx.gov.cn/index.php/login/index.html)自行下载,提案复文也要同步上传该系统。会议期间的建议提案从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5月21日前)办复完毕,个别因情况复杂确需延期的,报经市政府督查室同意后最多可延长1个月,同时向代表和提案者说明;闭会期间的建议提案交办后2个月内办复完毕。
三、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快、准、实”狠抓落实。“快”就是要交办快、沟通快、落实快;“实”就是要扎扎实实,解决真问题,取得真成效;“准”就是要准确领会代表和提案者意图,准确运用政策法规,弄清办理依据,准确执行办理规定,确保“按时办复率”“答复函规范化率”“沟通率”“满意率”达到100%,落实率要达到80%以上。
四、跟踪问效。对重复提出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狠抓落实,努力进行“了断式”办理。对目前确实难以解决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和提案者作出说明。对列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的,要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时限,并报市政府督查室备案。市政府督查室将定期通报承办单位工作落实情况。
五、强化沟通。承办单位要坚持“文来文往”和“人来人往”有机结合,通过“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跟踪回访”全过程的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找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途径。要认真落实代表委员视察督办制度,主动邀请代表和提案者视察办理工作,加强与代表和提案者“面对面”沟通协商。办理总数在20件以下的承办单位,“面商率”要达到100%;21件及以上的,达到90%以上。
六、领衔督办。市政府领导领衔督办16件重点建议提案。相关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人员办理。要对建议提案涉及的问题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工作方案,于交办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审定。答复件必须由市政府领导审核把关。
七、公开办理。扎实作好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工作,积极回应各界关切,各承办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对办理情况和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代表委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宜公开的要向市政府督查室作出说明。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