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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政协围绕中心工作 履职“六个一” 争当“四好”委员活动评价办法

发布:2022-04-29 17:38:31来源:编辑:本站编辑浏览:

为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推动市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政协铜川市委员会决定,在市十五届政协委员中开展“围绕中心工作  履职‘六个一’  争当‘四好’委员”活动,“六个一”即市政协委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协商活动、撰写一件提案、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提供一篇文史资料、办一件惠民实事、提交一篇履职报告,“四好”即履行职责好、服务发展好、联系群众好、社会形象好。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评价办法。

一、评价对象

市十五届政协委员。

二、评价内容及量化标准

采用计分制,计分包括基础分和奖励分两项。

(一)基础分项目及分值

1.参加一次协商活动:委员每年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全体会议协商、专题议政性常委会协商、双月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微协商”和视察调研等活动,全国政协、省政协来铜或委托开展有关协商活动中的任何一项,得基础分10分。

2.撰写一件提案:委员每年以个人、联名或个人撰写被冠以集体名义等形式提交一件提案,得基础分10分。

3.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委员每年以个人或联名等形式报送一条社情民意信息,得基础分10分。

4.提供一篇文史资料:委员每年提供或撰写一篇文史资料,得基础分10分。

5.办一件惠民实事:委员每年办成一件惠民实事,如参加爱心济困、支教助学、志愿服务、应急救灾等活动,或帮助群众解决就业创业、子女上学、产业发展等方面具体困难,得基础分10分。

6.提交一篇履职报告:委员每年底向市政协提交一篇履职报告,得基础分10分。

(二)奖励分项目及分值计算

1.参加两次及以上协商活动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加2分。

2.撰写两件及以上提案的,从第二件起,每立案一件加3分。被确定为年度重点提案或被评为年度优秀提案的,每件加10分,可累计加分。立案的联名提案和集体提案只给撰写人加分。

3.报送两条及以上社情民意信息的,从第二条起,每条加3分。被中、省、市领导批示或被全国政协、省政协、市政协采用的,每条对应加20分、10分、5分,可累计加分。联名报送的,只给主报送人加分。

4.撰写两篇及以上文史资料的,从第二篇起,每篇加5分。被全国政协、省政协、市政协采纳的,每篇对应加20分、10分、5分,可累计加分。

5.办成两件及以上惠民实事的,从第二件起,每件加3分。

6.在全国政协、省政协、市政协工作会、经验交流会、协商座谈会、大会发言等会议上作口头发言或提供书面材料的,对应加20分、10分、5分。

7.参加市政协安排的其他活动,或完成市政协交办的工作,每项加1分。

三、评价等次

1.根据委员全年得分情况,将委员履职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委员得分100分以上(含100分)为优秀等次,81-99分为良好等次,60-80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2.如六项基础分项目中存在零分项,则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四、评价结果运用

1.作为评选先进、表彰优秀的依据。

2.作为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及市级有关部门通报委员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

3.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4.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委员,由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谈话提醒。

五、评价组织领导

“围绕中心工作  履职‘六个一’  争当‘四好’委员”活动评价工作在市政协主席会议领导下进行,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1.委员工作委员会牵头负责活动评价工作,按年度做好统计、汇总、赋分、评价、结果通报、归档等具体事宜,及时向市政协主席会议报告活动整体开展情况。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委员履职档案。

2.机关各委室办负责对邀请委员参加政协活动、会议交流发言(含提供书面材料)、完成交办工作等情况进行统计,并于每年12月上旬反馈委员工作委员会。

3.各专委会负责对本委委员办惠民实事、提交履职报告等情况进行统计,并于每年12月上旬反馈委员工作委员会。

4.提案委员会负责对委员提交提案情况进行统计,并于每年12月上旬反馈委员工作委员会。

5.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负责对委员提供或撰写文史资料情况进行统计,并于每年12月上旬反馈委员工作委员会。

6.研究室负责对委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情况进行统计,并于每年12月上旬反馈委员工作委员会。

7.委员12月份履职情况纳入下年度统计。

七、本办法经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八、本办法由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