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政协铜川市委员会网站!
2024年1月12日 星期五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章制度

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意见

发布:2018-09-04 00:00:00来源:编辑:铜川市政协浏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精神和中共铜川市委的要求,在市政协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高调查研究实效,进一步推动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1.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看家本领。必须牢固树立“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思想,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政协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贯穿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作表率,推动形成更加浓厚的调查研究风气。

2.精心筛选调研课题。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事关全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人民政协理论和实践创新,结合市政协年度工作要点,树立问题导向,精选调研课题。市政协研究室做好年度调研课题的收集工作。

3.成立市政协智库。由市政协研究室负责,分行业领域选聘专家学者、领军人才成立市政协智库,吸收调动更广泛智力资源,为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4.明确调研工作任务。主席会议成员每年带队开展1-2次专题调研活动,指导完成1-2份有深度、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市政协常委、机关县级干部、市政协智库成员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鼓励市政协委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成果。

5.灵活调研方式方法。调查研究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自觉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鼓励讲真话、道实情,有喜报喜、有忧报忧。要以课题为纽带,科学设计调研方式,把走出去调研与请进来调研、实地调研与案头调研、综合调研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鼓励专委会之间开展协同调研,专委会与市级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开展联合调研,与区县政协开展协作调研。要善于运用大数据等现代手段采集调研信息。

6.组织实施调研活动。调研实行组长负责制,可邀请住铜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智库成员参加,成员一般不超过10人。调研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研报告撰写和审核把关程序。要树立精品意识,调研报告力求内容翔实、观点鲜明、论证周密、对策可行、文风朴实。市政协办公室做好调研活动的后勤保障及相关会务工作;研究室联系媒体宣传报道;专委办负责相关专委会调研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工作。

7.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市政协各专委会要及时跟踪收集市委市政府领导对调研报告的批示及相关部门采纳落实情况,反馈调研组成员;并根据调研了解的情况,综合运用提案、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不同形式反映问题、建言献策,促进调研成果最大程度转化。优秀调研报告由市政协研究室报送省、市有关单位参评,并在《铜川政协》调查研究专刊登载交流。

8.严明调查研究纪律。调研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务实高效,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对等接待,不搞形式主义,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收受任何礼品和土特产,不借机旅游,不提与调查研究工作无关的要求,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影响调研对象单位正常工作。

9.加大调研宣传力度。对市级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转化落实效果较好的调研报告,可由专委会专题组稿,研究室联系媒体对外宣传,并在市政协网站、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