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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铜川市委员会双月协商工作办法

发布:2018-09-04 00:00:00来源:编辑:铜川市政协浏览: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对人民政协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市政协双月协商工作,规范协商程序,提高协商实效,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铜川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协商议题的确定

1.各专委会根据职责分工,于每年度末广泛征集协商议题,研究提出下一年度协商计划。

2.市政协办公室收集汇总形成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草案初稿,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经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后,提交主席会议审定。

3.召开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审定年度协商计划。

4.年度协商计划报送市委审批后,以市政协办公室名义印送市政协各工作机构、市级相关部门及全体市政协委员。

二、协商前的调研工作

5.协商工作依据议题内容,由分管副主席牵头,专委会主任负责,专委办组织实施。

6.确定参加调研活动的政协委员,可视情况邀请住铜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或相关人员一同调研。调研组人员一般10人左右。

7.专委办提前两周联系确定参与调研的委员并书面通知委员所在单位,同时向调研组成员送达相关材料。

8.分管副主席带队开展调研视察,通过实地查看、调查问卷、走访座谈、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真实情况。

9.根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可组织有针对性的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

10.坚持广开言路、民主协商、求同存异、集思广益,鼓励各界别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就调研中梳理出的突出问题,确定书面发言、口头询问的主题和人员。

11.专委会应就委员发言、委员提问、特邀代表提问等内容提前与相关部门充分交流沟通。

12.专委会做好协商座谈会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所有材料经分管副主席审阅后,提交主席会议审定。

三、协商座谈会的组织

13.双月协商座谈会由市政协主席召集并主持,邀请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席。市政协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各委室办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参会人员以调研组成员为主,邀请议题涉及的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14.座谈会要坚持充分协商和互动交流,会议主要议程:专委会主任作调研情况说明,市政协委员专题发言和重点提问,市级部门专题回应和针对性答复,领导讲话等。

15.会场布置为圆桌会议形式,会议一般安排半天时间。提倡开短会、讲短话,通报情况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委员个人发言要开门见山、有的放矢、有理有据。

16.市政协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通知、会场布置等会务工作。

17.市政协研究室负责做好座谈会的宣传报道工作,专委办对宣传报道内容进行审查把关。宣传报道应重点突出委员的会议发言。

四、协商成果的报送及反馈

18.协商成果要形成送阅件,经分管副主席审核、主席审签,于协商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

19.市政协办公室负责双月协商成果的综合管理,收集协商成果的采纳、落实、反馈情况,并就采纳、落实、反馈情况及时通知相关委室办。

20.本办法自主席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由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