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进入政协铜川市委员会网站!
2024年1月12日 星期五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章制度

中共政协铜川市委员会党组议事规则

发布:2017-03-23 00:00:00来源:编辑:铜川市政协浏览:

中共政协铜川市委员会党组议事规则

(2015年2月27日市政协党组会议通过)

为切实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工作部署在市政协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协党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组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促进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协职能的充分发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决议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市政协党组由党组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组成。

第三条 市政协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书记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党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五分之四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党组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党组会议;党组会议日期、议题,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有关材料同时送达;党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会前请假,其意见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表达。

第四条 市政协党组是中共铜川市委的派出机构,在市委的领导下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决策决议在政协的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大问题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分工抓好落实。

第五条 党组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策、决议,并结合政协和机关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研究提出政协重要工作规划、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改革措施。

3、讨论决定有关人事事项。

4、听取市政协机关党的宣传、教育、组织、纪检、群众、统战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提出机关党组织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

5、研究提出做好党的统战工作、加强和改善党委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推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的意见建议。

6、研究制定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共铜川市委决策决议的政策措施。

7、研究制定加强党组自身思想作风建设、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8、讨论决定以党组名义向中共铜川市委请示报告的重要工作及向市政协主席会、常委会的重要建议;对办公室、各专委会的请示做出决定。

9、需要研究的其他问题。

第六条 市政协党组会议议题一般由党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和个人工作分工提出,党组书记确定。提出议题要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充分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1、议题提出人就议题做简要说明,并提出方案;与会党组成员认真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书记集中讨论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并组织表决。

2、根据会议议题内容,召开党组会议前,党组成员要注意征求党外同志的意见。

第七条 市政协党组会议决定问题实行一人一票制,表决方式根据不同内容可分别采取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和口头表态等。会议决定多个事项,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决定干部奖惩、任免应逐个表决。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般以应到会成员半数以上赞成为通过,党组书记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第八条 市党组会议材料由秘书长或办公室负责准备。

第九条 党组会议均作记录,记录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有关决定由秘书长负责传达通报或由办公室整理按要求上报或下发。

第十条 党组会议做出的决策,由党组成员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抓好落实。

第十一条 党组会议决策执行情况,由办公室负责催办、检查和反馈。执行中如需对决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由党组会议再行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 党组会议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1、党组书记要认真听取每个成员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支持帮助成员落实党组决议;党组成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情况,主动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与集体领导,自觉维护班子团结。

2、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必须严格执行集体决议。党组成员对决议有不同意见或在执行决议中发现新的情况,可提请党组会议复议,也可向市委反映,但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必须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贯彻执行。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对党组会议的内容,凡属保密的不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