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2-26 11:01:25来源:编辑:浏览: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突出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革命”、污水治理等工作,着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呈现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生动图景。但对标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仍有差距:一是系统谋划有待提升。村庄规划编制与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整治规划需“多规合一”、统筹推进。二是群众参与意识不强。村民自治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高。三是保障机制有待健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缺少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渠道,仅靠政府单方投入远不能满足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村级保洁、垃圾分类转运、设施运营维护等缺乏常态化保障机制。
为此建议:
1.科学谋划,统筹推进。一是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以各区县乡村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开展村庄建设整治现状排查和对策分析,根据各村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民俗习惯和历史文化等,逐村编制村庄规划。二是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在村庄规划基础上,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和资金预算方案,合理确定整治目标任务,做到规划一批、建设一批,依次推进、分步实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实。三是立足长远,将整治和投资重点放在规划保留的村庄,非保留村庄主要以环境提升、满足农民基本生活需要为主,避免造成不必要浪费。
2.强化保障,健全机制。一是健全政府投入机制。加大政府支持力度,进一步做好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等运行费用的资金保障工作。在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发挥好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创新政府支持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全面的考核评价监督制度,将农村环境治理和环保项目建设等情况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纳入环保督查重要内容,加强环保日常监督考评,以考核为抓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久改善。三是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多渠道筹措力度,形成“本级财政奖补、上级单位争取、部分投入整合、受益群体自筹、集体经济补充、社会捐赠赞助”的多元化格局。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强化工程跟踪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和管理水平。
3.组织引导,共建共治。一是强化村级组织环境整治主体责任,结合村情民意,突出建管结合,制定落实阶段性整治措施,扎实开展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乡村品味、改善人居环境。二是加强村民思想教育和引导,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激励村民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形成人人爱护环境、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局面。三是发挥乡贤能人作用,充分调动在外乡贤、大学生、企业家回乡创业的积极性,支持参与家乡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