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2-10 17:24:19来源:编辑:本站编辑浏览:
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紧盯短板弱项,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确权、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村级集体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基础较为薄弱。全市359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110个,占30.6%。多数村级集体经济经营项目是在脱贫攻坚期由政府或帮扶部门注入资金扶持开发运行的,经营项目前期论证不足,受技术、市场风险影响较大,真正能产生经济效益的项目不多,没有真正形成实施一项、带动一片的效应。同时,受地域、资源禀赋等因素影响,不同地域、不同村庄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二是发展资金不足。大多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主要依靠互助资金管理费、土地提留款和光伏发电站等,收益有限,除了保障正常办公基本开支的财政转移支付外,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资金捉襟见肘。三是管理人才缺乏。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人员多为农村基层干部,受思想观念等因素影响,能力提升速度不能很好适应当前农村改革形势和经济发展需要。同时,部分村干部对发展经济思想保守,有畏难情绪,积极性不高。
为此建议:
1.多措并举强基础。对乡村产业空间布局进行科学规划,围绕地域和传统产业优势,打破原有各村自行确定发展产业的思路,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布局,形成城区、中心镇、中心村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产业发展格局。对各村原有的产业、资源、资金进行整合,探索形成多门类项目组团,扩大产业规模,破解产业“散、小、弱”难题。
2.创新模式拓渠道。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吸引工商企业合理有序、科学适度参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创新乡村资源经营模式和收益分配方式,让企业留得住、集体有收入、农民得实惠。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村集体办公用房、校舍、厂房、仓库等资产,以租赁或入股形式参与经营提高收入。鼓励有旅游资源的村,依托山水、古树、古村落及乡村文化等,发展民宿、农家乐、度假村、生态观光农业和旅游商品开发等旅游产业,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电商等深度合作,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实现互利共赢。
3.政策保障添动能。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监管,在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和资金使用等环节全程监管,确保项目实施扎实有效,资金使用依法依规,项目建成达产达效。引入职业经理人,更好地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经营管理集体资产、开发利用集体资源、开展农业生产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通过整合项目、转移支付、贷款融资、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建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基金,对经济薄弱村分别确定发展项目,以借款、贴息、奖励、补助等形式予以扶持。
4.培优人才强管理。把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优先条件,推荐懂市场、善经营的农村后备力量和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或组织乡村干部考察学习,拓宽思维,提高发展集体经济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措施,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企业进行奖励,对做出贡献的党员干部、村“两委”干部优先选任,为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凝聚发展动力。
发言人:市政协常委、市资源型城市转型推进中心以工代赈科科长 赵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