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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铜川市委员会关于加强与市政协委员联系的暂行规定

发布:2017-03-23 00:00:00来源:编辑:铜川市政协浏览:

政协铜川市委员会关于加强与市政协委员联系的暂行规定

(2014年7月30日政协铜川市十三届十三次常委会议通过)

 

密切联系委员是人民政协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市政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委与市政协委员的联系,有计划地安排委员参与政协活动,不断提高委员履职水平,充分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政协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委每人联系市政协委员3至4人。联系委员名单由市政协办公室负责安排。

二、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委要通过走访、约谈、座谈、电话沟通、网络交流等多种形式,与委员保持经常性联系,通报市政协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情况,征求委员意见建议,了解社情民意信息,积极帮助委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市政协组织开展赴区县的视察调研活动,应根据视察调研专题,邀请所在区县的相关市政协委员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四、市政协召开常委会议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有关委员列席,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五、定期反馈联系委员情况。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委每半年向市政协办公室书面反馈一次联系委员情况。

六、重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对委员反映的社情民意信息,联系人要及时反馈市政协研究室。市政协研究室要以书面形式及时转报市委、市政府和有关方面,促进委员反映问题的解决。

七、委托区县政协对住本区县的市政协委员活动进行组织、安排。区县政协主席为住本区县市政协委员活动召集人,区县政协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为联络人。区县政协的重要活动,应邀请住区县市政协委员参加。区县政协每年组织住本区县市政协委员对区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一次专题视察,征求意见建议,征集市政协提案。市政协按照住区县市政协委员人数向区县政协划拨委员活动经费,委员活动经费每人每年600元,年底前一次划拨到位。

八、市政协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服务和保障工作,及时对联系委员情况和区县政协组织委员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定期向主席会议汇报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