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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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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铜川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言摘登

发布:2024-07-11 20:28:17来源:编辑:浏览:

  7月11日,政协铜川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围绕“高质量推进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进行专题议政性协商,5名市政协委员作交流发言。现将发言内容刊登如下:


关于加快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建设的几点建议

市政协委员、人民银行铜川市分行副行长  任晓龙


 

  创建铜川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是国家赋予陕西铜川的重要任务,自试验区创建以来,全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建设要求,立足“一体两翼四支撑”布局,从供需两端双向发力,金融服务能力在全流程、全方位、多领域持续增强,相关案例做法得到省级领导多次批示肯定。数字金融服务平台作为试验区建设中的重要任务之一,在科技赋能的大背景下,不仅可以有效解决金融供需两端特别是“科创企业以及小微、涉农主体”等薄弱领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且对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助推我市产业转型发展十分重要。但调研发现,我市与其他试验区在平台建设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

  一、存在问题

  (一)平台建设相对滞后。数字金融服务平台是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考察的宁波、丽水同为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实验区,从两地的先进经验来看,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基本是各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的一道“必答题”,而目前我市的平台建设工作尚处于规划起步阶段,按现有方案,计划通过改造现有平台,开发完善相应功能模块,完成平台的初期上线,但平台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业务广,平台的建设主体和牵头部门一直没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也没有厘清,致使平台建设推进缓慢。

  (二)信息数据资源整合难度大。2022年以来,市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立足本职纷纷建设数据平台,其中:有市联合征信中心的“信易贷”平台、市大数据局的“智慧城市”平台、市农业农村局的“铜川市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市财政局的“政融通”信用信息平台等,整体来看,我市平台建设具备一定的数据基础,但归集信息涉及部门众多,其中还涉及部分中省数据权限问题,各条线的沟通难度大、信息归集难。

  (三)相关配套机制不完善。从宁波和丽水的经验看,平台一般交由政府的下属事业单位运营,且相关需求开发和日常运维的专业性较强,需要既懂金融又懂科技的复合型人才,从我市的情况看,相关的专业人才较为匮乏,此外平台的建设成本、运营成本以及试错成本都要充分考量,平台建设还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

  二、意见建议

  (一)紧抓机遇,明确各方“分工表”。当前恰逢机构改革,省市政府对金融、社会、数据等重点领域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进行了新的优化调整,应当抓住试验区建设和机构改革这两重政策机遇,尽快理顺工作机制,解决“谁牵头,谁来建,谁来管”的问题。宁波丽水两地的平台建设主要由市金融办牵头,负责组织建设平台,对接平台建设运营方,协调平台建设运营中的相关事项,平台上线后交由市级金融服务中心(事业单位)进行运营维护。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建议由市数据局牵头,加强多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将原铜川市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升级改造为“铜川市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归集全市中小微企业和涉农主体信用信息,覆盖下辖区县,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价、融资对接、信用培育等功能。在建设模式上,交由第三方持牌征信机构升级改造并运营维护,走市场化建设路径。

  (二)群策群力,画好建设“路线图”。平台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以丽水的信用信息平台为例,从一期开发到最终实现部门之间的大数据直连对接共投入了6年时间,最终完成了对市场监管、法院、社保、自然资源、税务以及人民银行等21个部门数据的归集。对我们而言,建议按照“用户便利、符合规定、先易后难、边建设边维护”的原则,首先尽快审定《铜川市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由政府有关部门对平台项目进行立项审批,其次明确平台的信息采集范围、接口规范和信息安全标准等,运营部门与各信息源单位签订数据归集协议,全面开展信用信息归集等工作,最后为政府部门、公共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涉农主体开通平台用户,系统试运行。

  (三)市场运作,做活平台“现金流”。宁波丽水两地的经验表明,人才和资金是平台建设和后期运维的重要环节,决定了平台的使用成效,若将平台作为纯公益的项目,平台的开发成本和运营成本将加大财政压力。因此,建议借鉴宁波的运营经验,按照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积极吸引兼具金融和科技双重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以及互联网运营人才等,打通平台与银行、保险等机构的合作渠道,通过与银、保等机构之间的数据联动和共享,全面挖掘和激活数据价值,在降低银行保险等机构获客成本的同时,为平台带来一定的收益,减轻财政压力,用平台收益来不断反哺平台建设。

  

关于加快推进转型金融发展的几点建议

市政协常委、工行铜川市分行副行长  王成栋


 

  转型金融作为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的重要举措和我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自试验区获批以来,我市全力推动转型金融在铜落地,研究出台了《关于构建转型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转型金融政策实施要遵循“内生性、包容性、渐进性”三大原则,构建铜川市转型金融基本政策框架;出台全国首个铝产业服务指引,引导金融机构加快梳理转型企业目录,推动陕西首批、全国领先的小微企业转型贷款在铜落地,为域内3家铝产业企业授信6850万元。尽管前期做了一些探索,但目前仍存在转型相关政策支持匮乏,缺少明确、统一的转型金融标准,相关措施落地效果欠佳,如何强化顶层设计,制定针对转型城市的政策措施,具有非常关键的意义。

  一、存在问题

  (一)顶层设计不明晰,政策配套不足。目前全国转型金融还未出台有关标准,但是各地在碳金融创新方面已逐渐探索出相关经验,作为国字号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在转型金融落地过程中,需要协同发挥金融机构与行政、市场、财税等政策机制作用,如:企业碳达标的指标确定、结果认定,财政对于机构和企业转型的支持等需要政府各部门通力配合,目前我市暂未形成统一推进转型金融服务的格局,尽管前期取得一些成绩,但整体来看,政策机制协同不够,相关措施落地效果欠佳,仍需政策激励促进转型金融进一步发展。

  (二)企业的转型动力不足。转型的风险和成本较高,转型周期长,投入产出不确定因素较多,且技术改造的资金缺口较大,在没有适当融资产品支持情况下,无力转型,同时由于企业所处行业限制,在银行融资普遍存在一定困难,难以满足企业在保证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进行技术升级。

  (三)金融对产业转型、信贷政策限制较多。一是银行对碳密集行业的授信较为审慎保守,我市的水泥、煤炭等行业为谨慎进入类行业,新增贷款需严格落实绿色信贷准入标准,从严控制高碳行业、传统低端制造业新增授信,对有转型意愿的传统企业支持力度不足。二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企业转型存在顾虑。企业进行低碳转型、技术改造会带来经营成本的增加,为降低自身所承担的风险,银行通常将抵押担保作为贷款的前置条件,致使缺乏抵押物的企业无法从银行取得更多融资。

  二、对策建议

  (一)政府要建立健全转型金融配套服务体系。一是加快建设转型金融顶层设计与标准体系,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强化对企业低碳转型的支持力度,为满足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的合理融资需求提供依据,构建具有内生性、包容性和渐进性的信贷政策体系。二是加强政策协同,打好“财政+金融”组合拳,探索建立政府转型基金,建立相应配套激励措施,在发挥再贷款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加大转型信贷贴息、建立风险补偿等方面为各金融机构提供更多支持。对于评估达标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税收方面的优惠,提高转型企业的规模效益,从资金源头上引导企业发展转型经济,营造转型金融市场运营的良好秩序。三是强化转型引导,支持、鼓励、推动企业绿色转型,积极扶持和培育升级改造的高效、低碳、清洁创新技术企业。做好企业在转型方面的培训指导工作,使企业认识到转型升级在增强市场综合竞争力、拓展发展空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企业对转型升级的关注度和认知度,推动解决企业不能转、不敢转、无力转问题,激发企业自发参与转型的意愿。

  (二)企业要树立主动转型理念,提升自身竞争力。一是坚定转型信心,正确认识面临的挑战,积极转变产业结构和经营思路,主动采取措施,在战略规划、市场开拓、管理机制等方面不断创新实践,强化对各项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的认识、理解和运用,实现自身良性发展和财务健康,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二是明确定位,发挥自身优势。企业在转型升级中,深挖、整合产业优势资源,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积极与产业链上的优势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通过协同共赢发展的方式增强企业竞争力,进而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三是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人才是企业成功转型升级的重要因素,要充分发挥专业对口人才的长处与优势,着力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动力,有效解决“人才之困”。

  (三)金融机构要强化转型金融服务创新,加大对企业转型的金融支持。一是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转型金融各项政策,借助试验区建设契机,积极争取各大型商业银行上级行积极研发符合资源型城市特色的金融产品,为下级行支持企业转型提供政策支持,加大对转型产业的支持力度。二是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适合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的新模式,研发符合资源型城市特色的金融产品,并按照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效率的原则,提高企业转型的融资效率。三是加强风险防控,针对企业转型面临投资回收期长、投资风险大等特点,金融机构应积极引进和培养熟悉银行业务与高科技的复合型人才,跟踪企业转型效果,定期评估风险,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在贷款存续期间要加强贷后管理,监测企业资金用途,提高转型信贷风险管控能力,积极开展与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的合作,提升技术风险识别能力。

  

做大做优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支持铜川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政协委员、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宜萍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为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发挥增信分险作用,为广大小微企业、“三农”和弱势群体提供急需的融资担保服务,成为疏通融资渠道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在降低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23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为契机,围绕做大做强市级担保机构,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一体化改革,初步构建起统一规范、紧密高效、全域覆盖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政府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突出顶层设计,注重改革实效。2024年,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市政府工作报告将组建市担保集团,推进市县融资担保一体化作为的重点任务,强力助推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着力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题。二是上下齐心协力,推进蹄疾步稳。今年3月底,按照《关于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主体,吸收合并耀州区、王益区、印台区、宜君县4家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组建铜川市融资担保集团,区县原担保机构转隶为担保集团分公司,实行人、财、物统筹配置,业务统一运行,全面融入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初步形成工作统一调度、人员统一管理、资源统一调配、业务统一运行、服务统一标准的“铜川模式”。三是聚焦实体发力,凸显改革成效。集团组建以来,围绕全市“三大产业集群”做强成势、“四个经济”突破发展、乡村全面振兴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强化系统集成,深化产品创新,加强风险防控,提升服务质效,赋能区域经济发展欣欣向荣。截至6月底,新增担保业务424笔,金额49845.0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4.0%;在保业务2459笔,在保余额95739.277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5.2%。其中,支小支农业务规模46845.04万元,同比增长37.0%;再担保业务规模36350.04万元,同比增长26%,分险业务占比99.04%;综合担保费率降至0.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23个百分点;创业担保贷款业务规模1288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3.4%,减免担保费254.85万元。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市县一体化改革走在了全省前列。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注册资本金规模偏小。实收资本金在全省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中处于下游,银行授信额度较少。按照陕西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3年)》(陕财办金〔2021〕41号)要求,到2023年底各市至少建立一家注册资本金10亿元以上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整合后我市担保集团注册资本4.27亿元,较整合前增加1.24亿元,距离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二是逾期担保项目追偿难度大。由于历史原因,一些时间较长的代偿项目追偿效果不理想,逾期率29%,形成资金沉淀,给公司长期经营发展形成一定的负担。三是企业风险识别能力低。目前全市没有专业的机构介入,不少企业都采取了民间借贷、企业互保的形式获取资金,这种融资形式隐蔽性强,风险难以识别和控制。四是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等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三、意见建议

  一是逐步做大资本金规模,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加强政银担合作及业务拓展,积极与人行、市县财政对接,建立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金和奖补资金机制,不断做大资本规模,做实担保能力,深入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赔偿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照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执行。

  二是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发挥正向引导作用。2020年财政部和陕西省财政厅相继建立了政府融资担保绩效评价制度,着力引导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回归主业,聚焦支小支农,降低费率、拓展规模,充分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助力推进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市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出资人职责,结合经济、金融和融资担保行业等实际情况,尽快出台制定融资担保的评价指标体系。在评价过程中可利用政府预算绩效机构库中第三方机构参与,以一个会计年度为一个周期实施自评和重点评价。同时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工资薪酬等挂钩,引导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聚焦主业主责,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

  三是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加强风险预警建设。财政、人民银行及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的监测、识别和预警,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动态监测指标,建立分级预警机制,及时掌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状况。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风险事项监测预警处置预案、常规风险监测预警和重大风险事件报告机制。紧密结合国家、省、市出台的融资担保政策,充分发挥国有企业担保公司的“桥梁”和“杠杆”作用,通过业务调研和案例分析,识别风险,抵御危机,稳健发展。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按照政策引导、专业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建立健全担保项目评审、保后管理、追偿处置等业务规则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健全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担保能力。

  

加大普惠金融改革力度  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市政协常委、陕西秦酒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杜建锋


 

  发展普惠金融是缓解城乡发展不平衡,助推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我市被确定为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以来,全市上下立足县域发展实际,大胆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模式,县域普惠金融的可得性、便利性、满意度显著提升,但对照发达地区来看,目前还存在县域金融供需不均衡、部分群体金融素养偏低以及普惠金融的安全性有待提升等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县域普惠金融供需仍不均衡。从金融供给看,普惠金融产品品类不够丰富、创新力度不足,金融产品与产业融合度不深,金融机构的服务意识不强、方式单一。从金融需求看,县域市场主体数量偏少,实力偏弱,特别是在农村,以家庭农场、农户等主体为主,天然存在“小、散、弱”特点,获得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相对有限。

  (二)普惠群体金融素养偏低。部分群体对金融产品缺乏认知,除存贷款外,多数人对理财、信用卡、手机银行等现代化金融服务存在认知障碍和金融基础知识盲区,在选择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基本是盲目跟风,对贷款知识、投资风险组合等基础性金融知识几乎不了解,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容易受到金融诈骗的影响,制约了普惠金融发展。

  (三)普惠金融安全性有待提升。在当前金融产品和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的背景下,金融和科技主管部门在保障用户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增强。另外,部分涉农企业和涉农主体的经营面临挑战,导致普惠金融贷款不良率逐年扩大。

  二、对策建议

  (一)不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县域金融服务水平。一是加强产品的优化创新,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我市产业主体特点,通过综合运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财政政策等,围绕苹果、樱桃、玉米、中药材、养殖业等产业链,量身打造特色品牌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场景,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二是增强服务意识,优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完善差异化绩效考核、尽职免责等内部机制安排,深化金融顾问制度,建立起分层次的金融顾问团队,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群体,提供针对性、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同时利用微信、抖音等线上载体和惠农支付服务点、普惠金融综合服务站等线下固定场所,开展线上线下同步联动,点对点帮助普惠群体解决金融服务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三是大力发展“乡村振兴公司”,汲取浙江“强村公司”模式以及耀州区克坊村模式经验,以村为单位,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基础,建立具有合格法人资质的村集体经济公司,通过整合行政村自然资源、人力资源、产业资源,一方面实现公司的规模化经营,提高农村产业发展潜力,另一方面为金融机构提供合格的市场主体,便于将更多金融政策、金融资源向农村倾斜,提高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效能。

  (二)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提升普惠群体金融素养。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将提升金融素养作为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工作重点和分工安排,将金融教育纳入金融消费者权益日、金融知识普及月等活动,实现农村地区金融宣传教育全覆盖。二是狠抓宣传引导,指导金融机构下沉农村地区深入开展金融健康教育,通过推广运用“金融健康评估工具”,帮助群众树立“金融消费者是自身金融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借助新闻、微信公众号、村广播等多种途径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实现金融教育的常态化。三是运用互联网技术,结合数字金融服务模式多、覆盖广、频次高等特点,开展普惠金融知识和技能需求调研,在购买产品、理财咨询等“可教育时刻”,针对不同类型客户开展更加精准有效的普惠金融教育。同时,注重线上课程与线下活动相结合、通识教育与专业培训相结合,不断创新金融知识宣传模式,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

  (三)深化风险防控体系,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一是完善贷款三查机制,建立帮扶干部、乡镇干部、承贷银行“三位一体”的跟踪监测机制,实现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的全流程风险防控。二是综合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5G技术、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和场景元素,推动风险防控从“人防”“人控”向“技防”“智控”转变。三是扎实开展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持续加大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力度,从源头上减少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监管机构要提高对金融创新和金融犯罪识别的准确性,及时有效打击非法互联网投融资活动。

  

加大科创企业支持力度  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市政协委员、铜川市联友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春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作为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和陕西省首个秦创原“三项改革”成果转化试验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深入推进“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四大工程,科创企业数量体量大幅提升,全市在政策协同、服务体系以及信贷支持等方面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创新资源加速向企业集聚,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但仍然存在政策支持力度不足、金融服务存在短板、银企信息错配等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政策支持的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相关的财政资金扶持和补贴等优惠政策,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处于初创期、成长期“未入库、未认证、未授牌”的科创企业仍缺乏系统的扶植奖励机制。

  (二)金融对科创企业的支持力度仍显不足。一是金融机构对科创企业的金融服务内容多为日常的账户开立以及存贷款等基础性金融业务,常规性服务多,对企业潜在信贷需求的挖掘不足,金融服务的主动性和创新性不足,导致企业方面对创新性业务知晓率较低。二是融资方式需要再突破,科创企业抗风险能力弱,担保手段有限,信贷准入难度大,各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主要以短期流贷为主,股权类等适用于初创类企业的融资较少。

  (三)银企信息错配的问题仍然存在。一是科创企业的业务往往专业性较强,金融机构拥有科技背景的复合型人才较少,由于缺乏对高新技术的认识和了解,无法准确判断科创企业前景,影响和制约了企业获得信贷。二是企业的内部财务管理不规范,科创企业在初期往往重技术研发、轻财务管理意识,导致相关财务指标信息不符合银行机构审核要求,难以获得银行的授信。三是企业管理人员的金融知识较为匮乏,科创企业管理人员大多专业背景单一,缺乏融资和资产管理意识,多数企业管理人员对金融业务的认知局限于存贷款业务,对直接融资等更适配科创企业的业务了解较少。

  二、对策建议

  (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助力初创企业成长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初创型科创企业财政支持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性基金的引导作用,通过科技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股权投资奖励等措施,提高运作效率和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二是金融监管部门要完善银企对接机制,梳理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组织金融机构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信贷支持力度,同时充分用好“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强化投融资联动,构建起覆盖企业初创期和成长期的金融服务体系。三是进一步扩大直接融资比例,科创企业具有典型的轻资产特征,缺乏足够的实物抵押品,相较于贷款等传统债权融资方式,股权融资具有天然优势,建议政府以及金融机构积极引入域外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助力我市科创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升科创企业信贷获得。一是提升整体金融服务水平,金融机构要不断完善内部机制,在资金、人力、财务、产品等方面加大对公司金融顾问业务的倾斜,加强复合型人才储备和培养,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借助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机遇,积极打破路径依赖,围绕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特点优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模式,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二是支持金融机构设立专营服务中心,整合内部具有技术背景的人才资源,各自在省一级成立科创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将科创企业贷款的前中台进行融合,大幅简化融资业务流程,提升科创信贷工作效率,在科创企业聚集的地区鼓励银行机构、证券机构等金融机构设立创新型专营分支机构,充分发挥金融资源要素的集聚效应,提高科创企业的融资获得率。

  (三)打破银企信息壁垒,提升金融服务效能。一方面企业要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财务管理水平,积极参与金融知识普及和培训,由市科技部门牵头对辖内科技创新型企业开展融资知识培训,建立起全过程、全流程的融资服务知识培训体系。另一方面建立外部科创咨询机制,银行和政府财政部门要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等部门单位的合作,通过外部技术支持,跨越科创企业技术壁垒,将知识产权评估、技术评价、行业以及产品的前景判断等方面的咨询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基金投向、银行准入的重要参考,助力真正有价值的科创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有关名词解释

  1.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

  2.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2015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在浙江台州和宁波、河南兰考、江西赣州和吉安、福建宁德和龙岩等8省份12地开展普惠金融改革试点,我市为全省首个国家级区域金融改革试验区。2022年9月,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联合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证监会和乡村振兴局向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陕西省铜川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方案立足典型资源枯竭型城市的发展实际,以探索普惠金融助力经济转型为目标,提出拓展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强化保障措施等4个方面17项具体改革举措。

  3.一体两翼四支撑:我市试验区获批后,陕西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制定印发《陕西省铜川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要打造“一体两翼四支撑”布局,“一体”即高质量建成全国普惠金融改革高地;“两翼”即突出普惠金融助力资源型城市转型和乡村振兴两大重点领域;“四支撑”即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打造特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完善财税政策配套。

  4.融资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5.转型金融:转型金融是指为经济主体由高碳排放向低碳及零碳排放转型提供融资支持,促使其向可持续发展目标转型的金融服务活动,作为绿色金融的延伸和扩展,转型金融可以为更大范围经济结构转型提供金融支持,是实现“双碳”目标、推进资源城市转型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

  6.“内生性、包容性、渐进性”三大原则:内生性原则,兼顾短期和中长期产业调整需求、考虑传统产业和接续产业发展特点,统筹将转型金融理念内嵌于整体城市发展进程当中,积极满足铜川城市转型、产业转型发展金融服务,强化转型金融配套,充分发挥金融工具在城市转型过程中的促进和支撑作用;包容性原则,推动形成以高碳企业高效发展、碳密集行业低碳转型、低碳转型技术应用的金融需求为重点,兼顾城市接续产业发展的金融需求,构建与城市提升、产业升级、民生改善以及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保护相适应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推动金融与转型活动良性互动;渐进性原则,探索推进框架式的“转型承诺”信贷模式,按照“可测度、可核查、可验证”的要求,逐渐引入转型金融评估和信息披露标准。在政策引导、激励措施层面,强化产业、财税、金融和转型政策的协同配合,逐步引导各方主动开展转型金融服务。

  7.强村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为目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参股组建公司实体或入股县、乡级联合发展平台等,以项目联建等形式统筹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公司化运营兼顾社会效益的企业。与一般社会企业相比,强村公司并不是具体指某家企业,而是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按照“产权清晰、收益归村”原则组建的现代企业的统称。从性质上看,强村公司具有集体公有性,它是一个或若干个村集体入股的企业。从内容上看,强村公司具有绿色营利性,着重从事发展低风险低能耗低污染的适宜产业。从目的上看,强村公司具有共享共富性,旨在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共同富裕。从运行上看,强村公司具有市场法人性,必须采用公司化经营,坚持市场化运作。从治理上看,强村公司具有共治数字性,秉持产权明晰、共建共治、包容共享的治理理念,不断构建和完善数字化、精细化、一体化的治理平台。

  8.金融健康:金融健康是普惠金融的高级形态。金融健康的概念是在普惠金融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不仅仅关注金融服务的“有没有”,‌而是更多地关注金融服务的“好不好”。‌普惠金融主要强调金融服务的可得性,‌特别是贷款的可得性,‌而金融健康则是在金融服务“有”的基础上,‌让个体和外部的支持有机结合,‌从而改善消费者的财务状况,‌提升其财务韧性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最终实现金融健康状态。‌这表明金融健康是普惠金融发展的一个更高层次的目标,‌它不仅关注金融服务的普及,‌还关注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旨在通过提升人民的生活状态来改善其生产生活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

  9.金融健康评估工具:‌由人行铜川市分行首创,工具分“个人、家庭版”及“企业版”两方面,其中“企业版”分四模块:日常管理(日常经营)、金融掌控力、金融韧性、金融自由,多方面分析,确保评估全面性。“个人、家庭版”及“企业版”指标满分均为100分,各模块分值在20至30分之间,根据内容重要性确定具体分值,确保结构均衡且有侧重。在初步设计基础上,小范围多次开展预测试工作,确保评估工具覆盖各种特珠情况,结果科学可控。

  10.金融素养:是指社会公众在金融知识、态度、行为、技能等方面展现的能力,以及公众通过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自身金融福利的能力。

  11.科创企业:是指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有稳定的科技研发投入及研发人员,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较强,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科技创新型企业。

  12.三项改革:2022年3月21日,陕西省科技厅、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审计厅六部门联合研究制定《陕西省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 推广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推进省属综合类、理工类高等院校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促进全省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更加畅通、科教资源配置机制更加优化、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