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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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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视察“抓好绿色矿山建设 推动生态保护”的报告

发布:2025-10-22 14:44:34来源:编辑:浏览:

  按照《政协铜川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安排,9月28日,市政协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围绕“抓好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生态保护”开展专题民主监督,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有关情况,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提出对策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现状

  近年来,全市紧抓资源枯竭转型城市试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政策机遇,以绿色矿山建设为抓手,统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与生产矿山环境治理,构建了政策引导、服务助推、全程监管的工作格局,全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绿色发展根基持续夯实。

  (一)政策引领,构建激励约束新机制。坚持制度先行,推动绿色矿山建设由“倡议引导”向“激励约束并举”深刻转变。自2017年起,积极落实省级资源、用地、财税、金融等激励政策,有效激发企业内生动力。2020年将绿色矿山要求嵌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强化市场主体生态责任。2022年通过《铜川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从顶层设计明确绿色发展路径。至2025年,进一步通过《关于转发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完善责任落实、分类推进与合同管理,形成了贯穿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政策体系,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服务赋能,激发企业创建内驱力。转变工作理念,以主动服务替代被动管理,全力引导矿山企业树立并践行绿色发展观。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多轮绿色矿山专题培训与政策宣贯,并多次邀请省级专家深入厂矿一线,“一矿一策”开展技术指导与难题会诊,精准帮扶企业破解创建瓶颈。在此推动下,累计指导29家矿山科学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成功培育推荐1家矿山跻身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5家进入省级创建库。2024年助力2家企业通过省级评估转入正式名录;2025年遵循“成熟一批、报送一批”思路,拟推荐冀东杨泉山水泥用灰岩矿等2矿申请国家级,冶坪煤矿等2矿申请省级,形成了梯队推进、持续突破的良好态势。

  (三)督导推动,实现生态治理全覆盖。坚守“应建必建”原则,强化全过程督导,确保生态修复治理无死角。对新建矿山,将绿色矿山创建要求及时间节点明确写入采矿权出让合同,2025年新出让的5宗矿业权均已按此标准启动创建。对现有生产矿山,分类施策,督促达标企业升级改造,引导小型矿山规范管理。同步强力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紧抓政策机遇争取中省资金13.49亿元,实施34个治理项目,恢复治理面积14451.6亩,实现修复图斑全面“清零”。对生产矿山,严格落实“谁破坏、谁治理”原则,监督企业编制复垦方案、制定年度计划、提取并使用基金,目前累计提取基金8.89亿元,使用2.25亿元,完成治理面积3191.41亩,推动矿山地质环境实现持续向好。

  二、存在问题

  (一)指导帮扶协同还不够。创建工作涉及多部门协作,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抓总,系统性政策支持与专业指导仍显不足。

  (二)创建主体动力还不足。部分矿山企业受经济下行影响,侧重短期效益,对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性不高、主动性缺乏。

  (三)创建基础条件有欠缺。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部分矿山因资源濒临枯竭、长期停产等,难以满足创建基本要求,制约工作开展。

  三、意见建议

  (一)强化顶层设计与协同联动,构建齐抓共管“大格局”。

  一是健全高位推动的组织领导体系。定期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研判形势、部署任务、破解难题。明确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抓总责任,细化成员单位在审批、监管、服务等环节的职责清单,形成“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市县两级联动落实”的工作体系。二是构建高效顺畅的部门协同机制。推行常态化联络+定期会商+应急响应模式,依托市级政务数据平台,构建绿色矿山建设信息共享模块,

  实现矿山企业证照、环保处罚、安全生产、税费缴纳、信用等级等关键信息跨部门互通,为联合审查与动态监管提供支撑。探索“绿色矿山创建服务包”制度,针对重点矿山组织多部门联合现场办公,提供集成政策咨询,提升指导效率。三是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监督氛围。完善绿色矿山信息公开制度,要求矿山企业定期披露环境绩效、资源消耗与社区关系等信息。拓宽公众监督渠道,利用网络平台与举报热线鼓励群众、媒体参与监督。将绿色矿山建设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对违规行为强化曝光与联合惩戒,形成良好舆论导向和激励约束机制。

  (二)优化政策供给与精准服务,提振企业创建“内生力”。

  一是完善激励约束并重的政策体系。协调各相关行业部门,全面梳理优化现有政策,增强扶持措施的可操作性。财政方面,对通过评估的绿色矿山给予奖励或补助,并优先推荐申报上级项目资金。税费方面,落实资源税、环保税等优惠政策,探索地方收费减征缓征。金融方面,引导银行将绿色表现纳入授信参考,创新推出“绿色矿山贷”等金融产品,并在利率、期限上给予倾斜。

  二是创新全周期的指导服务模式。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组建由政府、协会、专家构成的“绿色矿山创建服务团”,开展“一矿一策”个性化指导。针对共性技术难题,组织编制技术指南与案例集,举办专题培训班和技术交流会,提升企业实操能力。建立创建企业库,实施动态管理与梯度培育,精准帮扶、分类推进,促进整体水平提升。三是强化资源要素的差异化配置。在矿产资源规划、采矿权设置、用地指标等方面优先支持绿色矿山。保障其资源接续与扩能需求,在符合规划前提下,相关手续办理享受“绿色通道”。探索矿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供应方式,降低企业前期成本。通过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与高效服务,增强企业获得感,变“要我创建”为“我要创建”。

  (三)坚持系统思维与分类施策,拓展矿业转型“新路径”。

  一是科学规划引导矿业结构优化。将绿色矿山标准全面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与矿产总体规划。严格新建矿山准入,要求按绿色标准规划设计。对存量矿山实施“巩固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策略,支持条件好的矿山升级改造、建成示范;鼓励资源濒临枯竭的矿山边开采边治理,并谋划闭坑后产业接续与生态修复;依法引导长期停产、不符合环保安全要求的矿山有序退出。二是探索“矿区更新+”的融合发展模式。借鉴国内外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经验,推动绿色矿山建设与城市更新、生态修复、产业培育、文化旅游等深度融合。对已关闭或即将关闭矿区,在完成地灾治理与生态修复后,因地制宜发展工业旅游、科普教育、生态农业、清洁能源(如光伏、抽水蓄能)、仓储物流等新业态。鼓励优势企业整合周边小散矿山,实现资源集约利用与环境统一整治。三是筑牢高质量发展的资源环境根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同并进。以绿色矿山建设倒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装备,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与生态扰动。将绿色矿山建设成效与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城市面貌提升紧密结合,通过矿区“点上开花”,带动全域“面上成景”,为我市走出一条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奠定坚实的资源保障和优良的环境容量。(市政协社会法制和资源环境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