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8-09-30 00:00:00来源:编辑:铜川市政协浏览:
8月8日,市政协副主席王润民带领市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对我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深入新区公安分局合成作战指挥中心、耀州分局南桥公安检查站、王益分局外事大厅、印台分局综合执法办案中心及案管中心、市公安局合成作战指挥中心察看询问、了解情况,之后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开展对口协商,提出意见建议。
一、基本情况
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聚焦规范执法、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维护全市安全稳定和民生福祉作出重大贡献,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持续提升。
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有以下特点:
(一)成果显著有实效。市公安局连续七年被省公安厅评为执法质量考评优胜组织单位,公安法制工作连续七年在省厅目标责任考核位居前列,全市公安机关连续十一年实现行政案件零败诉,执法安全零事故,国家赔偿零赔付。2016年,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成为西部唯一一家市级公安执法示范单位。
(二)完善制度明规范。一是成立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区县公安机关“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二是在全省率先制定并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了6方面33项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任务。三是完善制定《铜川市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积分制实施办法(试行)》《受案立案管理工作规定》《铜川市公安机关民警出庭作证工作规定》《关于因经济纠纷引起的警情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铜川市公安局治安案件裁量标准》等制度,加强规范执法管理。
(三)实战练兵强本领。一是以典型案例分析、远程视频培训、视频演练等形式,强化执法实战培训。二是组织开展法制部门大练兵活动,增强法制民警政治、法治、案件审核、行政应诉和写作等业务本领。三是实施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将执法资格与民警执法、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相挂钩,推动民警学法积极性,提高民警法律水平。
(四)智能办案重监督。一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设备,推行统一受案、集中办案、物证保管、全程监督、合成研判、战训合一“六位一体”执法管理新机制,实现了一站式办理、智能化监督、闭环式管理。二是实行阳光警务,推行网上执法办案,综合运用执法公开系统、执法记录仪信息管理系统、办案区智能化管理系统和信息监督系统等,实现全警情网上录入、全案件网上流转、全流程网上监督、执法办案全程留痕。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下放户籍管理、交管服务、出入境管理等方面证(照)办理权限,运用互联网实行一站式办结。
(五)创新机制精管理。一是坚持“一案一审一评”和季度案件质量考评,通报每季度评查结果,编写《百案评析汇编》,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的技术指导。二是实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对接检察机关的“两统一”工作机制。三是实施受立案制度改革,形成以巡查、提醒、通报、考评、问责为管理手段的执法管理新模式,受到省公安厅肯定并被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西部法制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为民理念还需增强。部分执法人员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还没有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不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理解不深刻,导致一些具体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不高。
(二)执法方式有待规范。在执法过程中,部分人员全面规范搜集证据意识不强,存在取证手段简单、取证程序有瑕疵、取证不全面不细致、证据固定不及时、过分依赖言词证据、讯问笔录意思表达不准确等问题。接处警工作管理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处理治安、交通事故等案件时还有自由裁量权较大的问题。
(三)资金投入还有不足。目前,我市公安视频监控还有不少盲区、死角,一些部门单位的信息资源还没有整合接入。信息设备与网络运行使用维护费用较高,部分基层派出所信息化设备还比较落后,不能适应信息化建设要求,造成公安系统信息化设施整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四)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在当前我市追赶超越、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公安系统面临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警力不足问题较为突出。个别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办案能力与新时代新目标新要求还有差距。部分辅警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辅警整体素质还需要再提高。
三、意见建议
(一)坚持执法为民,树好执法形象。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力度,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掌握新时代法治建设对公安机关在证据、程序、时效和办案质量方面提出的新标准新要求,全面提升公安规范执法素质。充分发挥老民警“传帮带”作用,感受敬业精神、学习工作经验、继承优良传统。通过拍摄普法宣传视频、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利用网站微信自媒体等形式,向全社会宣传公安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典型案例,展现公安机关新形象。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会同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完善执法办案制度,以制度的标准化引导民警规范执法,对重点执法环节和岗位进行经常性的排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明确各执法部门和岗位的执法要求和责任,准确把握公安执法定位、警力使用,减少公安机关参与非警务活动。探索主办侦查员制度,完善执法标准、执法细则和实战指引,确保案件办理能够符合审判要求、经受住法律检验。
(三)增强保障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科技强警,增加先进技术装备,实现安全信息网络全覆盖,更好发挥先进设备预防犯罪作用,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感。加强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吸纳整合银行、信访以及有关部门信息资源,扩大执法信息搜集面和覆盖面。继续改造或筹建公安机关专用执法办案场所,消除执法安全隐患。推广应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通过互联网、手机为群众提供在线服务,方便群众信息查询。
(四)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执法管理。加大执法督查力度,对执法不规范和公开不及时、不到位、不全面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创新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对各个执法环节的跟踪监督和执法审核。拓宽执法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发挥警风监督员作用,适当邀请警风监督员和政协委员参与有关执法活动,增加执法透明度,提高规范执法公信力。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发挥公安机关党组织在引导和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有计划、分批次对公安民警进行全面培训,特别是要加大对辅警在政治思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公安队伍整体规范执法意识和执法素质。增加警力,从优待警,培养骨干,树立典型,引导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工作深入开展,在与群众紧密接触的执法一线真正体现人民警察为人民的高尚品格和真挚情怀。